
老王,三家公司的实控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最近愁眉不展。
于是,找到笔者咨询。
笔者:王总,发生啥事了,还唉声叹气的。
老王:嗨,别提了,这不是因为虚开专用发票被税务逮着了,给处罚了!
笔者:不急,王总,你仔细说说,咱们一块分析分析。
老王:前一段时间税务检查时,不知被举报了还是咋地,以前为了少缴点税,虚开了一些票,金额不少,都抖搂出来了。幸亏咱认罪态度比较好,积极补缴了税款及罚款,差一点进去啊!死罪可逃,活罪难免啊,公司被纳入了“税收违法黑名单”,更郁闷的是,作为直接责任人,我名下另外两家我作为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的公司,也受到了牵连,纳税信用级别同样降下来了,直接耽误事啊、、、、、、
笔者:王总啊,为什么非要自己做法定代表人啊!公司有事,第一个找的人就是法定代表人。
老王:我的公司,我不做让谁做?
笔者:找个信得过的人来干嘛。
老王:那怎么行,他要给我瞎鼓捣怎么办?
笔者:他能给你瞎鼓捣啥,你公司事关生死存亡的大事必须要股东(股东会)决议,其他重要事项需要执行董事(董事会)决策,生产经营由经理安排,他一法定代表人能干啥,说句不好听的不就是一背锅、顶缸的嘛。
老王:也是,也是。不对,他要是给我对外乱签协议啥的咋办?
笔者:能签啥协议,公章你拿着,再和他签个协议,约定公司一切法人签字需要你书面同意才行,不就得了。
老王:是啊,公司还是我的,出了事还找不到我,这三个公司我找三个人来做法人,有事还互不影响,高,真想不到!
笔者:是啊,王总。多学习学习,你看现在那些大BOSS,有几个在台前抛头露面的,任正非牛吧,华为那么大一家公司,人家就占股零点几,法人也不是他,董事长也不是他,人家就能一人说了算,当然,这里面关键是人家股权架构设计的好。但这也很说明问题了。
老王:对对对,今后加强学习,多向老师您学习,还请多指教。
笔者:王总客气了。共同进步。
老王:不对,老师还有一事,既然法定代表人有风险,别人也不傻啊,他愿意做?
笔者:王总又陷进去了不是,没有好处你让我干我也不干。比方说让你司机做,每月工资多加五千,或者安排个虚职,副总、副经理,干不干?还不干,那就再给人家一个点(多点也行

)的公司的股份,那种限制性,只有分红权的,干不干?还有顾虑,那就再给人家签个协议吗,你要保证出了事一定会利用各种资源保他,真进去了,每年给他妻儿十万几十万的,让他安心,你说他干不干。再说,正经长久发展的公司哪有那么容易出事的,出事只是小概率事件吧。开个玩笑啊,说不定他老婆还真同意他进去呢。
老王: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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