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消费者保证金-充值(代扣),淘宝消费者保证金-充值(代扣)怎么退?

陆续收到私信问我诉淘宝案有结果了吗?有了,一审败诉。判决书中对原告的话只字不提,庭审过程和答辩可见上一篇文章被淘宝罚扣2000元违约金?起诉状和答辩过程

判决书的内容全部复制黏贴被告的,"主张有哪几个违规,按照合同约定罚扣违约金"

是法官枉法吗?不,就算要偏向淘宝也得能够让其自圆其说,否则法官没那么大的胆。所以,我首先会反思的是自己哪个环节出错,被钻了空子

想通了吗?一点就通了

这个案件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的大方向出现了重大错误

我主张的是淘宝违反合同法第四十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起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虽然事实和理由都足够充分,充分到可以一一对应上,但绝不可能判胜诉。假设这个案子被我这个小女子打赢了,那就意味着淘宝的格式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部分被否定,那些已被淘宝罚扣或将要被淘宝收割的商家都可以通过起诉追回保证金。考虑到平台对平台内商家是“通过合同条款的治理”,因此原则上司法者应当尊重平台规则的约束力,不可轻易去干涉平台的规则制定权。

所以,应该怎么打?

我认为诉讼请求应换成

商家提交消费者保证金是用于消费者保障。淘宝对于"信息层面"售假违规的商品不扣分,不降权的做法已经明显不是为了消费者保障,而是为了罚扣商家的消费者保证金和交易款,资金流向"淘宝阳光账户”后的使用情况对方拒绝告知。要求淘宝提供罚没2000元的商家保证金理赔依据

淘宝会提供吗?不会。淘宝对于资金去向的质证是这么说的,"淘宝公司承诺将卖家违约金用于消费者保障事宜,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但不等同于原告有权要求淘宝公司向其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那么答辩理由也就有了,先定性这笔2000元的违约金是赔偿性质还是惩罚性质的

若是赔偿性质,要求对方提供理赔依据,资金去向,合理合法

若是惩罚性质,则违反了法律规定,电商平台没有对商家进行罚款的权利

可以找到很多证据去证明淘宝的目的性不是为了消费者保障而是为了罚没商家的保证金。比如在商家拒交2000元罚款后加重各种处罚,限制各种权利

《淘宝网关于出售假冒商品实施细则》,"卖家违规达第二次,需要支付2000元,如果未能足额支付的,淘宝网可采取延长交易账期等措施。" 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因为商品有售假违规,为了防止交易纠纷而冻结卖家的资金保障消费者权益,等解冻后再归卖家。实际情况是,淘宝冻结卖家资金,在无任何交易纠纷的情况下,90天解冻后流向的是"淘宝阳光账户"。如果淘宝网延长交易账期并不是为了预防交易纠纷的消费者保障,而是为了让商家缴械投降,缴纳并不认可的违约金,那么淘宝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淘宝作为电商平台,并没有对商家不良行为做出罚款和为了罚款而冻结资金的权利

所以,不管是诉讼请求,还是事实与理由,主张的应该都是淘宝罚没商家保证金的目的性不是为了消费者保障,资金去向不明

一审败诉可以上诉吗?网络合同纠纷介于我一审主张的大方向错了,因上诉不能变更诉讼请求,若继续上诉,怎么打都还是会输

而若我要变更诉讼请求重新再审,法院会不会接受立案是目前不确定的,尤其若还是在杭州的法院起诉,先试下呗,反正也就是重新整理下资料提交罢了

所以,对准备起诉淘宝的朋友们提个醒,诉讼请求非常关键,比事实与理由重要的多,不可打淘宝的合同条款无效,这个方向我已试错,你们别犯同样的错误

判决书上,诉讼请求必须写原告的,但事实与理由,法官复制黏贴淘宝的答辩状,对原告的证据只字不提,是常态而不是个例,如果在大方向上一开始就错了,注定满盘皆输

最后个问题,在这事上花费时间和精力有没有意义?不管做什么,只要用心去做,都是成长的历练。若没有这次诉讼,我的法律经验可谓是一片空白,从啥都不懂到慢慢开悟,最关键的是什么?自己花心思去研究了。若请律师,或许案件是会进展的比较顺利,但自己却会始终停留在法律小白阶段。我有没请教过相关律师呢?有,我的一审诉状大概前后发过五六个律师咨询,虽然他们的回复或意见都是点到即止,但对我也都有一定的启发(剧透下,都说会败诉,仅一个说会胜)。投资也是一样的道理,自我专研和积累实盘经验才是属于你的生财之道,其他人的观点就算帮得了一时也帮不了一世,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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