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小伙伴应该我感觉到自己的工资不够用,想要发展一个能赚钱的副业以满足自己的日常开销。
就是现在网上铺天盖地都是一些骗子发的赚钱广告,今天我又了解到了一种新型骗局。
我们会在各个平台上发布的职位信息,声称能够只赚100多。而且不用外出,在家有手机就可以做,以此为噱头一步一步勾引。

你想要加骗子微信的时候,你就已经落入他们的圈套了。
加上你的微信之后,一般会假惺惺的问一句,你成年了吗?学历什么的。借此放松你的警惕。
然后开始向你发布任务。一般是让你拉一个人进入他们指定的微信群,然后让你赚取佣金。每个人的单价大概是5~10元左右。这时你可能会想,仅仅只需要拉一个人就能够赚到十块钱,这么轻松的吗?
这就是骗子的高明之处:
无需押金。
其实你在网上找一些兼职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大多数的兼职都是需要你提前交押金,然后才给你任务,或者赚钱的方法,软件。当然这些骗子不一样,他们不需要押金,就能够给你收益,大大降低了受害者警惕性。
任务简单,门槛低。
发布的任务都是拉人进微信群,美名其曰是给商家的公众号做推广活动。而且一天就可以拉到10~30个人。收入可观。

看不出非法性。
最后一点就是骗子的高明之处。你只是拉了一个人进了商家的微信群而已,实则是给骗子提供了诈骗平台。而你就是那个诈骗平台的提供者,属于共犯。
以上行为构成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拉人进群就属于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提供传播信息平台。
鱼因馋上钩,人因贪受骗
遇事要深思,不上骗子当
骗子不高明,专骗迷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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