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会计准则》第四条之规定: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企业在报送财务报表时,经常遇到不知如何填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本月金额等问题,或者在不同的会计制度下,企业应该如何选择填报口径?以及常见的填报错误有哪些?想了解的朋友,快来看看吧!
- 常见问题
问:我国现行的有效会计制度有哪些?
答:目前我国主要执行的是三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一些针对特定经济组织或者特定事项的会计处理规定,例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问:需要税务局重新备案财务会计制度时应该如何操作?
答: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修改,具体操作如下:打开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选择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在线办理-填写完成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点击提交。如果重新修改的备案和已经备案的会计制度有效期重叠,那么企业需要先到税务机关窗口修改已经备案的会计制度有效期,然后再登录电子税务局重新备案。
- 常见错误
表间异常:《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短期借款-《资产负债表》-上年年末余额-短期借款+《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长期借款-资产负债表-上年年末余额-长期借款>0,但《现金流量表》-本期金额-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0或未填写。
需要修正的项目是:《现金流量表》-本期金额-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表内异常:分别有资产负债表所有数据全部为0,、利润表所有数据全部为0和现金流量表所有数据全部为0三种情况。
需要修正的项目是: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为准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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