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门口卖什么最赚钱(小学学校门口卖什么赚钱)

“我家小孩3天时间就在学校门口文具店花了好几百块钱,还欠了钱。”上周,市民彭先生致电晚报热线(2834000)说,“我去文具店找老板退钱,发现有个小本子,里面记满了包括我家小孩在内的‘欠账’。”彭先生认为,文具店老板是成年人,纵容上小学的孩子在店里赊账消费不可取。近日,晚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五年级孩子先后“赊账”数百元

市民彭先生的女儿在民主小学上五年级。

6月26日,女儿回家后支支吾吾地问他要零花钱,说是在校门口文具店欠了89元。

彭先生和妻子觉得很奇怪,他们查看女儿的书桌和书包,发现十几个崭新的笔记本,还有收纳抽屉、发卡、彩色笔等物品。

这些物品的价值远远超过了89元。彭先生一再追问,女儿才说,自己一共花了几百元,还欠文具店89元。

孩子哪来这么多钱?彭先生耐心询问,才知道女儿偷偷拿了家里老人的钱。

第二天,彭先生带着女儿来到了学校门口的“爱运动文体店”。彭先生先告诉店里的女销售员,自己是来帮女儿还钱的。“我当时就看到女销售员拿出了一个笔记本,每一页都写了不同小孩的名字和赊账金额。”

彭先生翻出女儿赊账的那页,撕下来仔细看。他看到,从6月19日到6月21日,短短3天时间,女儿赊钱又还账,有时候还款200多元。他认为,未成年人还没有树立完整的消费观,文具店销售人员允许赊账,是变相鼓励和引导孩子“提前消费”。

当天,彭先生向象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最终,卿女士从彭先生带来的商品中,选出了“爱运动文体店”出售的商品,并且退了400元现金给彭先生。

文具店里赊账学生不少

7月1日,记者在民主小学门口,看到正对门口的一排门面有四五家文具店。这些文具店不单单卖笔、本子、乒乓球拍等文体用品,也会售卖遥控车、拼图等小玩具。

恰逢中午放学,不少孩子一出校门就蜂拥进文具店,站在货架前用手摸摸玩具或者买上几元钱的小零食。在“爱运动文体店”里,一个八九岁的男孩非常熟练地给了女销售员1元钱。“阿姨,帮我留着这个(玩具)。”他说。女销售闻言,从货架后的桌面上拿出一个本子,简单地记了几笔。

这位自称姓卿的女销售员说,彭先生孩子的文具用品是她卖的,也是她记账的。“小孩子看中什么,先给一两块钱,让我帮他们留着,他们再回去找父母要钱回来买,是很常见的事。”卿女士说,记账时,她会拿本子记一下,然后撕下来贴在商品上,当做记号给孩子留着,偶尔也会用便签纸贴上做记录。据卿女士说,彭先生的女儿每次赊账时间都不长,最后一次赊了89元。

对照彭先生女儿赊账的记录,卿女士一一解释了消费金额。“大概400块钱,小女孩买那么多,小抽屉、本子、笔,那么多东西放家里,家长应该及时制止。”卿女士表示。

商家们对孩子赊账态度不一

记者走访乐群小学、民主小学、榕湖小学周边约20家文具店发现,给小学生记账、赊账的情况并不鲜见。

一家文具店的老板说,经常有小孩要买本子或笔,但当时没有钱,就会先赊账,事后家长补足。但这种情况,只存在于与店主相熟家长。“这些家长都有店里的微信,小孩赊账的时候,微信拍照告诉家长就行了。”

还有文具店的老板说,会不会给小学生赊账,全看“老板良心”。他说,有些店为了“刺激”和“鼓励”小学生消费,也不管孩子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会默许小学生一直赊账,“一个娃娃就要七八十块钱,小学生欠债上百元甚至数百元很正常。”

也有商家持不同看法。乐群小学附近一家文具店的老板说,自己不会给小学生赊账,“有的家长知道后,会找到店里闹,反而影响生意。”不过,如果有家长允许小孩到店里买零食或者文具用品,又不想直接给孩子现金怕孩子乱花钱,会主动找到文具店,先给一些钱,提前说好超出的部分事后再补,这种情况下,会给小学生“赊账”。

及时刹住赊账习惯是保护孩子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心理咨询与治疗组组长、桂林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成员肖睿辰医生认为,小学生对外界有强烈的好奇心,是童年阶段的正常心理现象。自控力不强的孩子,如果看到了想要的商品,在没有足够的条件拥有的情况下,很容易被商家“赊账”的行为打动,会比成年人更容易去赊账。

肖睿辰说,如果孩子因为想要喝冷饮,或者买一支笔,在日常正常花销范围内赊账,是可以的,但如果超过正常范围,成百上千元赊账,则是有害的,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好的。

孩子瞒着家长“赊账”,可能会因为还不上而产生焦虑情绪,影响学习。如果为了“还账”而去偷拿父母现金,会产生更多的不良影响。

肖睿辰建议,在孩子5到10岁的时候,家长可以着手培养孩子的自控能力,树立良好的消费观。过年的时候,有的孩子压岁钱有好几千,家长可以帮忙存在一张银行卡里,教孩子合理支取,用于购买学习用品。给零花钱的时候,帮助孩子做规划,教孩子用记账的方式记录零花钱的开销,可以让孩子用一部分钱来买玩具,另一部分存起来。、

肖睿辰提醒说,如果家长发现孩子已经发现犯下“赊账”的错误,不要打骂孩子,而是应该引导孩子吸取教训,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培养孩子的克制力。如果孩子多次犯错,屡教不改,最好联动学校,进行家校管理。

■律师说法

小学生赊账

监护人和商家都有责任

广西小宇律师事务所郭乃华律师认为,小学生赊账“高消费”,监护人和提供赊账服务的商家都具有一定的责任。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所有行为都有一定的监护责任。特别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家长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孩子,树立孩子健康的消费观,引导孩子不要透支消费和高消费。

同样,商家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对前来消费的未成年人,也有监督的责任。商家不能诱导、默许、鼓励未成年人高消费。在和未成年人的交易过程中,商家要留意消费行为是否符合该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消费能力。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因此,商家不能在不告知监护人的情况下,向10岁以下的小学生提供赊账、记账的服务。

对于10岁以下的学生,如果赊账行为金额较小,是用于购买作业本、铅笔等生活学习必需品,那么口头赊账可以认为是口头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其赊账购买的东西金额较大,与其年龄、认知、消费能力等情况不符,则需要监护人追认。监护人若认可该赊账行为,则须由监护人来偿还。若监护人不认可,则该赊账行为无效,可以依情况退货退款。

记者刘净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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