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份,陈女士在淘宝平台花一千多元网购了一台电子琴,收到货后,陈女士对商家的服务和货品不满意。于是给商家打了差评。
陈女士给出的差评理由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快递员没有送货上门,二是电子琴气味大,还有就是音色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给了差评后,商家找到陈女士沟通,提出了退货、返现等条件,要求陈女士删除差评,但陈女士没有同意。
陈女士说,商家和她沟通无果后,就开始用不同的号码给她打电话、发信息,并称陈女士捏造事实,还指出陈女士可能是同行,恶意竞争,涉嫌犯罪,他们将要起诉陈女士。陈女士为此不堪其扰。
商家:差评理由与事实不符
随后,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商家。商家表示,陈女士给出的差评理由与事实不符,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而陈女士又不愿意删除差评,现在他们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也是无奈之举。
记者看到,商家在给陈女士的回复中称,这个产品有去味处理,根本没有味道;至于音色不佳,商家认为,一千元的电子琴,不能和几万元的电子琴做比较;最后一点,商家认为,快递员是征得陈女士同意后,才把货品放在了菜鸟驿站,没有送货上门也与事实不符。
对此,陈女士表示,虽然当时自己同意快递员将货物放在菜鸟驿站,但最后确实是自己把东西搬回家的,由于货物较重,她心里不舒服,所以差评就是自己真实的感受。
律师:差评是消费者主观意愿的反映
那么根据目前的情况,商家要求陈女士删除差评的做法合理吗?记者也咨询了法律界的人士。杜江涌律师认为,通过电话录音,不能认定陈女士给出的“没有送货上门”这个差评理由有问题。杜律师认为通过录音显示,变更收货地点并非消费者真实意愿的体现,那么消费者给予客面事实的描述,在这个过程中也许有一些信息有所偏差,但这个偏差不影响对于实质内容的认定,他认为基于此,做出的差评就是主观意愿的反映。
冯时律师认为,消费者有权凭借购物后的体验感,是否给予商家差评,只要评级和评论没有超越通常行为的范围,商家则无权进行干涉。
目前,陈女士已申请淘宝平台客服人员介入,调解和商家之间的矛盾。
原标题:在淘宝网购给差评后遭遇“二选一”威胁:不删除就起诉你
编辑:陶冶
校审:刘鹏飞
总值班:严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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