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
朋友圈或视频网站看到上述广告
如果你恰好有几个闲置的微信号
你会选择怎么做
近日,萨尔图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就动起了转租微信账号赚钱的小心思,前一秒还顿觉“真香”,后一秒却锒铛入狱。让我们一看究竟吧。
转租微信赚零花 摇身一变托两家
2021年5月,20岁的李某在刷抖音时,看到有人发布寻租微信账号的广告:“长期租微信账号,80元一天,日结,量大有提成”。李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添加了对方的QQ号,并配合对方扫描了微信二维码。晚上八点,对方果然如约支付了报酬。
尝到了甜头的李某,为了能大量“上号”,竟自己做起了“中间商”。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发布寻租微信账号的广告,发展下级代理,并从中赚取每人40元至60元不等的差价。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李某向其“上家”提供微信账号400余次,获利超3万余元。
上家租V行不法 刷单诈骗引案发
很快,李某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2021年8月,被害人张某在一微信群内,发现一微信名为“**麻麻”的人发布兼职刷单广告,并承诺高额回报。闲来无事的张某添加了该人,并在该人的引导下,进行刷单任务,被骗取人民币8万余元。
张某报警后,警方找到了微信账号“**麻麻”的实名注册人王某,经核实,该微信账号已被王某转租给李某。
2021年11月,公安机关在湖南省津市市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李某交代,该微信账号已提供给其“上家”使用。
行险侥幸尝代价 以身试法梦崩塌
李某归案后,对“明知‘上家’将微信账号作为刷单诈骗的工具,但仍转租微信号给‘上家’使用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坦言:
我知道这件事可能违法,也曾有很多“下家”反应,租给我的微信号因可能存在违法行为被冻结或封号,但当时转租“生意”做的风生水起,我也就心存侥幸,想着上游诈骗犯罪都是境外的,不会查到我的头上。
2021年12月,萨尔图区检察院以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日前已宣判,等待李某的将是6个月的牢狱之灾。
要加强防范意识,依法依规使用私人社交账号,切莫贪图蝇头小利、心存侥幸,否则可能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酿成大错。
来源:萨尔图区检察院
文字:李明娜
责任编辑:刘海涛 张莹慧
执行编辑:郭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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