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投诉后商家有什么惩罚买家有什么奖励,拼多多投诉商家成功,商家会收到什么惩罚?

——电商系列之四

买家收到假货,除直接向卖家主张赔偿外,还可以向网购平台投诉,平台在核实相关情况下依据平台规则对卖家进行一定的限制。平台如何确认商品是否为假货,对卖家的处罚措施在什么程度算是合理,通过分析本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案情介绍:

福州九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家”)系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拼多多”平台(以下简称“拼多多”)注册用户。

2017年5月25日,拼多多冻结卖家帐户264,400元(含10,000元保证金),理由为卖家店铺出售的服装涉嫌售假。卖家起诉至法院,要求拼多多支付货款254,400元及利息。

本案于2018年2月8日公开开庭,2018年5月17日,拼多多以售假为由扣划卖家帐户264,043.73元并于当日向消费者赔付相应金额的代金券。

庭审中,查明以下事实:

2017年4月2日,拼多多委托“神秘买家”(以下简称“买家”)在卖家处购买T恤(以下简称“问题服装”)一件。买家收到快递后,随即寄往爱芙趣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简称“正版方”)鉴定。正版方随后出具鉴定意见:1、服装系侵犯其注册商标的假冒服装;2、其从来没有要求或授权上述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销售或储存带有其商标的成品、半成品或者包装物。

2017年5月26日,拼多多向卖家发送站内信告知其商品存在涉假情况并要求卖家提供申诉材料,同时告知若逾期未提供材料将根据《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及《拼多多假货处理规则》对卖家扣收10倍违约金。

另查明,根据《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8.5条约定:若经消费者投诉、品牌方投诉、甲方品控部门调查等途径,发现商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过期商品···甲方可按下述方式处理:对严重问题产品进行即时下架处理,并通知商家提供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进货凭证、授权销售证明、产品进口证明等,商家应立即提交。若商家不能及时提供或经查投诉属实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2)要求商家支付商家通过拼多多销售的严重问题产品总金额的十倍作为违约金,若商家拒绝支付违约金,则甲方有权以商家账户内的销售额抵扣违约金···(4)扣除商家交纳的保证金。

又查明,2017年3月21日至5月25日,卖家在拼多多平台上销售问题服装合计84,834.30元。

法院判决:

1、关于卖家与拼多多之间的协议是否有效问题。虽然协议系格式条款,但拼多多已经以合理方式进行提示,双方系平等主体,且拼多多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义务维系交易秩序、维护交易安全,其制定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处理方式及商家违规经营处罚等规则也无可厚非,如相关内容无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免除自身主要义务的,则应认定为有效。

2、关于卖家是否售假的问题。本案中,拼多多通过买家购买、邮寄第三方鉴定等过程皆有快递信息、视频为证,其行为符合平台规则和证据规则;鉴定报告系正版人出具,证明力较被告出具的代购清单等证据更具有证明力。因此,拼多多出具的证据材料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卖家售假行为。

3、关于拼多多对于卖家的罚金是否过高问题。本案中,拼多多扣除金额后全部以优惠券形式发放给曾经在卖家购买过问题服装的买家,而非平台自行占有,因此,此行为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违约金,而是依照平台规则进行的自律管理,既起到维护网络环境的作用、同时也起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保护平台商誉的作用,因此拼多多平行于法不悖。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卖家的全部诉讼请求。

卖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随后申请撤诉,判决生效。

律师说法:

1、本案中,卖家也提供了代购清单、销售明细、美国商标管理部门查询记录及翻译件等证据,以证明出售商品并非侵权商品。但在拼多多已经找到商标实际所有人出具证明的情况下,证明力显然高于卖家出具的证据材料,卖家最终被认定出售假货。卖家在向代理商采购时,需注意核查代理商是否有正规授权,同时结合一般进货价等综合认定。

2、卖家虽然在本案败诉,但是其仍可以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向其出售方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因对方出售假货行为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3、本案中,拼多多在起诉前冻结买家账户,在开庭后方划扣并向将相应金额消费者以无门槛消费券形式进行发放,拼多多并未获利,因此法院认可拼多多的规则。但如果拼多多将以上款项全部划扣到公司账户,则显然违约金高于其受到的损失,卖家仍有权要求法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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